根据《浙江省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办法》和《浙江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印发建设顶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开相关法律法规解读的函》(浙环发[2018]10号)等相关文件要求,本单位就《龙泉市道太溪流域综合治理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上报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审批前,受业主单位委托,在本单位官网进行环评报告全本公开。
环境影响报告全文详见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