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华电器材检测研究院有限公司储能电池 实验室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公示
来源:   发布日期:2023/4/7   访问量:781次

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浙江华电器材检测研究院有限公司储能电池 实验室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含验收调查报告、验收意见等相关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浙江华电器材检测研究院有限公司储能电池 实验室项目

建设单位:浙江华电器材检测研究院有限公司

公示内容:浙江华电器材检测研究院有限公司储能电池 实验室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含验收监测报告、验收意见等相关内容),详见附件。

公示时间:2023年47日-202355日(公示的期限不得少于20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联系人:王园芳

联系电话:15869158456


浙江华电器材检测研究院有限公司储能电池 实验室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