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华电器材检测研究院有限公司储能电池 实验室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公示
来源: 发布日期:2023/4/7 访问量:781次
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浙江华电器材检测研究院有限公司储能电池 实验室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含验收调查报告、验收意见等相关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浙江华电器材检测研究院有限公司储能电池 实验室项目
建设单位:浙江华电器材检测研究院有限公司
公示内容:浙江华电器材检测研究院有限公司储能电池 实验室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含验收监测报告、验收意见等相关内容),详见附件。
公示时间:2023年4月7日-2023年5月5日(公示的期限不得少于20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联系人:王园芳
联系电话:15869158456
浙江华电器材检测研究院有限公司储能电池 实验室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